挖比特幣10顆牟利290萬 「挖礦」偷電達19
joug (好東西不簽嗎)
挖比特幣10顆牟利290萬 挖礦偷電達1940萬遭起訴 比特幣挖礦使用多台電腦,需耗用大量電力。台中市民林男、洪男合作投資經營虛擬 貨幣比特幣礦場,由林涉嫌以老虎鉗破壞電箱封印鎖,竊取台電公司電力1940萬餘元,挖 掘出比特幣10.4345顆,再以290萬餘元售出,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竊盜電能罪將林男、 洪男起訴。並沒收追繳竊電所得1940萬餘元。 起訴書指出,林男(31歲)於2018年間,在台中市區揀到曾男的身分證,再由不知情刻印 人員偽刻曾男的印章,去年10月19日,向黃姓房東出示曾男的身分證,以曾男的名義向黃 男租用台中市烏日區房屋。 林男及洪男(32歲)合作投資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,以租來的房屋放置比特幣挖礦機 、相關電腦設備,為減少電費支出,由林以老虎鉗將台電公司設在用電戶的外箱封印鎖剪 斷,再以螺絲起子轉開固定電表外殼的螺絲後,將電度表前比流器接至電表電流絆IL、3L 加工折斷,致電計量失準來竊取電能。 林、洪將所竊取的電能供比特幣挖礦機使用,所挖出的比特幣10.43457476顆先在存放在 洪男手機內的電子錢包內,由洪男找管道出售,所得款項290萬5638元,由買家匯入洪男 妻子的銀行帳戶內,再由洪提領出現金後,與林男朋分花用。 至今年3月30日下午,台電公司人員會同員警在烏日區查獲,扣得林與洪男的手機、比特 幣挖礦機193台、桌上型電腦30台、小型電腦8台、電表、電表封簽鎖等物。 檢察官以林男、洪男竊電所得共計至少1970萬4770元,以及販賣比特幣至少所得290萬 5638元,其中竊電所得如未能償還台電公司,請依刑法規定宣告沒收,如不能沒收時,追 徵其價額。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21/5021533 挖礦偷電1900多萬 挖礦專家怎麼看
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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欸那所得要交BTC還是台幣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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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TC不被中華民國承認,繳稅還是繳新台幣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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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私鑰無法查扣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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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然是圍毆他到吐出私鑰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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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好可憐 挖還比賺得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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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來要一輩子不能有銀行戶頭了,可憐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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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強制遠離中心化銀行 l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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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假的啦.挖10報1交代一下的概念.和安德烈玩的把戲一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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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竊了這麼多電,挖到這麼少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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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了才報真的 關個幾年出來發大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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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好像是拿S9之前的礦機去挖的,礦機免費,電也免費,真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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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畫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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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也不排除低報的可能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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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現在會查扣BTC了 再由法院拍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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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礦場,偷電的一大堆啦。跟我們一樣腳踏實地的正當礦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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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闆,沒幾個……有錢賺,也要有命花。穩穩挖個兩三年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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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樣身價幾千萬,何必走黑的,人就是想賺快錢,貪心沒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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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來找我們挖礦的,很多是小公司,傳統那種家族企業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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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避稅用的。設備用公司錢買報資產折舊抵稅,挖到的幣轉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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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人錢包不列公司帳,轉移給小孩或者情人,藏錢多好用。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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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國外交易所賣出匯回台灣,還有600萬境外免稅所得額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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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美的利用比特幣特性,做資產轉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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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還有這種轉移財富的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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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沒被抓到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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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挖礦那麼盛行其實有些也只是為了資產外逃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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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啊,他們根本不在乎挖到的幣有沒有賺,重點是…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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抵稅,電費抵稅,這邊就先省了一筆。再來挖到的幣,全部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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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,也不用贈與說所得稅。等於把公司獲利的應稅所得,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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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機轉成抵稅額度跟免稅收入,變成老闆私人的小金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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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這種需求,你說比特幣怎麼會掛,太完美的資產移轉工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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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萬境外免稅,需要提出成本還是海外營運什麼的證明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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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太多名目可以用了,也有專業的公司協助開証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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境外賣幣哪個交易所比較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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幣安吧,開戶簡單,介面也乾淨,選擇也多,客服很即時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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幣安可以境外免稅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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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bit.ly/32Shndy 之前的討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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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k~感謝